為我國走向“深藍”提供裝備支撐
時間:2014年05月22日瀏覽:1832次轉載:《求是》收藏分享:
建設海洋強國,一個關鍵環節就是裝備先行。這就要求船舶工業勇擔歷史重任,搶占海洋科技發展的戰略制高點,為我國廣泛開發與利用海洋資源提供立體化的物質保障。
新的使命
事實表明,人類對海洋的探索與開發都是伴隨著科學技術,特別是造船技術、航海技術、海洋工程技術的進步而不斷深化的。600多年前,我國鄭和七下西洋的偉大壯舉,就是依托明朝強盛的造船業。沒有當時先進的造船技術和雄厚的造船能力作保證,鄭和遠航就難以保持每次出航編隊擁有舟船200艘左右的規模。近代以來,遠洋航海技術的興起,推動了世界貿易的發展、全球市場的開辟和科學技術的巨大進步,從而開啟了一個“全球文明”的時代。而新中國船舶工業從誕生起,就與包括海洋運輸裝備、海軍艦船裝備等在內的海洋裝備建造緊密相連。由中國造船人打造的各類運輸船舶、艦船以及鉆井平臺、生產平臺等裝備,成為我國海洋經濟和海上力量的重要載體,充分彰顯了中國在海上的存在。
隨著中國成長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資源尤其是能源約束越發突出,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注重海洋資源開發。同時,海洋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生命線和對外貿易的最重要通道,我國每年55%以上的石油進口和大量資源性物資運輸以及80%以上的國際貿易主要依賴于海上通道。不容忽視的是,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和國家利益的保障,近年來我國面臨的周邊安全形勢特別是海洋安全形勢日益嚴峻。面對新的形勢,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任務,這既凸顯了海洋資源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性支撐作用,也對船舶工業提出了新要求。
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發展海洋經濟,船舶工業必須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海洋裝備建設,為我國走向“深藍”增添海上利器。
任重道遠
與歐美國家以及日本、韓國相比,我國在海洋裝備上的差距非常大。就技術水平而言,我國海工裝備的產品檔次較低,集中在淺水鉆井平臺制造領域,高技術高附加值的超深水裝備市場占有率不高。在研發設計能力方面,我國也處于劣勢,基礎設計仍要參照或沿用歐美國家研發的產品。在海工裝備配套方面,我國的海工國產配套率僅有10%,核心設備的國產配套率更是不足5%,在海洋鉆井系統、動力定位系統、深海錨泊系統、大功率海洋平臺電站、自升式平臺升降系統、水下生產系統等領域仍比較薄弱。此外,我國海工裝備制造企業在水下安裝特別是深水安裝服務領域與歐美國家也存在差距。我國擁有的水下安裝作業船不足10艘,而歐美海工強國一般都擁有數十艘高性能的水下安裝作業船,而且在深水浮式平臺安裝、深水立管安裝、水下生產系統安裝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由于海洋裝備發展落后,我國的海洋維權裝備能力不足。在我國擁有管轄權的300萬平方公里海域內,海監總隊和漁政船隊是主要的維權執法力量。盡管目前我國擁有一定規模的海監船和漁政船,但相對于我國管轄的海域面積以及日益增大的執法需求而言嚴重不足,特別是還存在船隊結構不合理、技術性能落后等問題,在應對一些特殊需求時更顯被動。海監船方面,目前中國海監執法船艇共有400余艘,其中千噸級以上約30艘。而早在2008年,日本海上保安廳就擁有各類巡視船艇700余艘,其中千噸級以上的大型巡視船36艘。從整體上看,我國大中型海監執法船數量明顯不足,千噸級以上的海監船數量僅占總量的7%,且排水量也大都在1500噸以下。較小的噸位既限制了我國海監船船上設備的安裝,同時也制約了海監船的續航能力。
漁政船方面,目前我國擁有各類漁政船約1420艘,其中海洋型漁政船約450艘。與海監船類似,我國漁政船也存在噸位過小、航速過低的問題。我國千噸級以上漁政船僅有10艘。而日本千噸級以上漁政執法船超過50艘。韓國負責漁政執法的海洋警察廳的千噸級以上執法船保有量也在35艘左右。我國漁政船的航速普遍低于20節,而韓國早在上世紀80年代時就將類似船舶的航速范圍確定在20節以上。目前,我國最快的漁政船“中國漁政310”的航速可達22節,而日本的類似船舶航速最高可達32節,韓國2008年后建成的同類船舶航速均達28節至30節。
因此,從總體上看,海洋裝備發展落后于人,既與我國整體國力不相適應,也難以滿足我國維護海洋權益的迫切要求。
大有可為
近年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致力自主研發和技術集成創新,不斷豐富海洋工程裝備產品。特別是,我們先后設計建造了我國首座、當今世界最先進的第六代3000米半潛式深水鉆井平臺“海洋石油981”號,亞洲首艘新一代12纜物探船“海洋石油720”號,全球首艘集鉆井、水上工程、勘探功能于一體的3000米深??辈齑昂Q笫?08”號等,完成了自升式鉆井平臺、半潛式鉆井平臺、鉆井船、深水物探船、深水勘察船等重點海工裝備的系列產品研制,正在迎頭趕上先進國家水平。
建設海洋強國給中船集團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我們要把服務海洋強國戰略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努力做大做強做優我國船舶工業。
努力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戰略支撐。重點加強海洋資源開發、海運貿易和物流、生態環境保護等核心環節的裝備建設,推動我國海洋經濟整體發展上臺階。同時,要加強大噸位、高航速、高配置的海上執法用船的研制能力,加快研制從1000噸到10000噸級的海監船、漁政船、緝私船,提高對區域內漁業資源、油氣資源、海上安全等方面的監管和保護力度。
大力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大型深水裝備是“流動的國土”。建設海洋強國,發展海洋經濟,需要大量用于海洋資源勘探、開采、加工、儲運等方面的裝備。要堅持依靠自主創新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著力提高企業的研發設計能力、工程總承包能力、總裝集成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和技術服務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自主“海工品牌”。
努力促進船舶制造業轉型升級。順應“低碳經濟”發展趨勢,深入開展綠色環保船型的關鍵技術研發,加快研制綠色環保船型,搶占未來船舶發展的制高點;以安全、環保、高效、節能為目標,加快主流船型的升級換代,實施“精品船型”系列化戰略,為航運業提供高效、經濟的運輸船舶;瞄準世界船舶技術發展主流,開發引導船舶技術發展的概念船型,做好船型儲備,引領行業發展。
積極推動海洋經濟產業集群發展。充分發揮船舶工業的紐帶、輻射和牽引作用,在加快提升海洋經濟產業規模的同時,加強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整合市場資源、技術資源、人才資源和服務資源,加快形成基于海洋資源開發的產業聯盟,推動海洋經濟產業集群發展,努力在長三角、珠三角、北部灣、環渤海地區建設海洋經濟產業集聚區。(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胡問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