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用房項目環網柜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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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NBQT20131010-001
開標時間:2013-11-19
所屬行業:其它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 其它
所屬地區:浙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綜合用房項目(設備)(環網柜)招標已由甬發改審批函[2009] 245號及甬發改審批函[2012] 5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施工總承包單位為寧波甬城配電網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環網柜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建設地點:寧波市東部新城核心區南部邊緣,西依楊木契路,北臨興寧路,南至鐵路。
招標范圍: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綜合用房項目包含的設備材料供貨及安裝調試。
交貨期要求:要求設備最遲不遲于中標結果公布后20天交貨,要求設備交付地點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變電所內(寧波市東部新城核心區南部邊緣,西依楊木契路,北臨興寧路,南至鐵路)
設備的質量要求:檢驗標準及提供設備的型號,均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承諾驗收,若投標文件優于招標文件的技術標準,以投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招標內容在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
(2)具備投標產品制造能力和供貨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授權書);
(3)具有本次招標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國家或國際權威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鑒定報告等文件;
(4) 國內或國外質量保證體系及其質量認證證明;
(5)投標人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投標商在浙江省發改委、寧波市發改委和浙江省電力公司系統內在一年內發生行賄等不良行為記錄的。),如有,投標人有權拒接其投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招標人采取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人資格審查須提供的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和IC卡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1月 19日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體
郝 亮
電 話:
15510356498
傳 真:
郵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永定路甲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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