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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烏蘭浩特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航站樓安檢設備采購與安裝招標公告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其它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 國內政府資金
所屬地區:內蒙古
招標人:烏蘭浩特航安機場建設有限公司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蘭浩特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烏蘭浩特機場航站區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內發改基礎字[2013]1555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烏蘭浩特航安機場建設有限公司。本項目建設資金由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共同籌集。招標人為烏蘭浩特航安機場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安檢設備采購與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招標范圍,具體包括:
序號 名稱 數量 單位
1 行李用雙通道X光安檢機 6 套
2 行李用單通道X光安檢機 1 套
3 旅客用單通道X光安檢機 6 套
4 安檢門 6 套
5 提供金屬探測儀 12 個
6 第二代身份證鑒別儀 6 個
7 液態安檢儀 1 個
8 防爆罐 3 個
供貨及安裝期:詳見技術規范。
3. 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進行招標和實施。
4. 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5. 投標人資格要求
5.1合格投標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的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項目同時參與投標,且投標人的注冊資金至少在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2) 所投行李用雙通道X光安檢機、行李用單通道X光安檢機、旅客用單通道X光安檢機、安檢門、提供金屬探測儀須具有民航局頒發的《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設備使用許可證書》或《民用機場專用設備審定合格證》,并在有效期內,且投標人須具有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在有效期內。
(3) 所投產品的制造商必須具有不少于5年以上生產經驗,且投標人須提供制造商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所投標設備至少3臺以上的供貨業績(提供供貨合同或中標通知書);
(4) 投標人(2010年-2012年)財務狀況良好,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財務和履約能力。
(5) 投標人近3年(2010年—至今)沒有在合同履約方面介入訴訟案件并敗訴、無行政處罰、安全質量責任事故;
(6) 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所提供的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將否決其投標。
5.2投標人必須對整個采購項目投標,只對該項目其中一部分進行投標者,將否決其投標。
5.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30時(北京時間,下同)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每標段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6.2報名資料包括: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并加蓋公章(留存),提供不全或不滿足要求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不得參加投標。
營業執照副本、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代理商投標的)、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許可證》或《民用機場專用設備審定合格書》、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證書、招標公告中要求的供貨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等資料的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留存),以及經辦人聯系方式(機、電話、傳真以及電子郵箱等)。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11月13日上午09:30時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張成 陸陽
15321381372
電 話:010-58483255
傳 真:010-
郵 箱:ztb7717@126.com(業績資質發到此郵箱)
郵 編:100071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西四環南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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