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電茂名博賀電廠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發電工程第二批輔機設備(第5包:煤粉分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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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電茂名博賀電廠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發電工程第二批輔機設備(第5包:煤粉分配器)采購公告
1、 受廣東粵電博賀煤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或“買方”)委托,就上述項目的設備供貨和服務進行 公開招標 ,現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報名申請。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廣東粵電茂名博賀電廠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發電工程廠址位于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電城鎮,博賀灣東南部的東閣嶺至蓮頭嶺沙壩附近的潟湖灘涂和海域(半島區域),西南隔部分灘涂與蓮頭嶺相望。廣東粵電集團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結合博賀新港區的開發建設,在該臨港工業區建設一座大型火力發電廠。根據建設廠址的自然條件和廣東電力需求發展趨勢,本工程一期容量為4×1000MW燃煤發電機組,留有再擴建4×1000MW機組的余地。首期工程建設兩臺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汽輪發電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設施。一期工程三大主機分別擬采用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汽輪機有限公司、上海電機有限公司產品,機組按基本負荷考慮,但具有較好的調峰性能。機組年利用小時為5500h。
2.2招標范圍:
招標編號/包號
設備名稱
數量/單位
(以技術規范書為準)
0724-1300C09N1097/05
煤粉分配器
每臺鍋爐配置24臺煤粉分配器,本次招標共48臺煤粉分配器
具體內容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二卷《商務條件》和第三卷《技術規范書》。
3、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請各投標人詳細閱讀擬投包下的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或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合法機構,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2) 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銷售與所投標段類似的輔機設備能力和業績的制造廠商。
(3) 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相當于ISO9000系列標準)。
(4)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投標人應是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方的;投標人沒有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方雇用或曾經雇用過的,為本次招標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關聯;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3.2業績要求
(1) 投標人應具有為至少二個1000MW以上(含10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工程項目提供同類設備的國內運行業績,在同類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無不良使用記錄。
(2) 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應當能清晰顯示項目名稱、供貨范圍、數量和型號,且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協議書(包括能清晰顯示合同承包范圍、產品型號及數量的頁面),若設備已投運,還需提供能清晰顯示產品型號及數量的投運證明或用戶證明。
4、招標文件的獲取程序如下:
善意提醒:請各投標人注意:本項目將在評標時通過公示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資質(業績)情況,公示期3個工作日,若投標人對公示業績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實名書面向招標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異議,投標人除必須就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證明文件提供原件及發包方的固定電話供招標人核對,且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經招標監督部門核實,其投標資格將被取消,同時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4.1①詳細閱讀招標公告及其附件(從招標網站下載)——②按公告要求報名——③獲取投標報名申請文件——④根據要求編制和準備投標報名申請文件——⑤按要求遞交投標報名申請文件——⑥等候來自招標的可辦理購標續的通知——⑦按要求辦理購標事宜(由購標室負責)。
4.2投標報名時間: 2013年7月25日上午9點00分至2013年7月31日下午16點00分(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4.3招標文件發售:
4.3.1、招標文件售價:具體見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4.3.2、發售時間:具體日期另行通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時間)
注意:對于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文件的,請投標人務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標報名申請文件,和②接到招標代理機構的通知后,才能領取招標文件以及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4.3.3、發售方式:
方式一、派員前來購標室辦理購標事宜:(1)現場遞交《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2)現場繳納標書款;(3)現場領取發票和紙質招標文件等資料。
方式二、采用郵購+匯款方式辦理購標事宜:(1)按要求填寫并傳真《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同時附上支付憑證復印件)至購標室;(2)注意查收快遞,以便及時接收來自購標室的紙質招標文件等資料和發票;(3)收款人賬戶信息見第4.3.4條。注意:及時傳真《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并同時附上匯款憑證復印件,并在傳真后應及時與發售招標文件的聯系人聯系確認。
4.3.4、發售招標文件事宜由購標室負責,
5、投標報名:
5.1 本招標項目的報名申請文件可從網站下載。
5.2投標人的確定方式:取全部滿足本項目報名要求并提供報名資料的投標申請人為該包的投標人。
5.3本項目接受現場報名和郵寄報名文件兩種方式,投標人報名時必須遞交申請報名資料至本公告第6點所述的招標代理機構辦公地點。投標人報名時須提交對第3點公告要求一一響應的報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的電子版本一套(要求提供加蓋公章的與紙質版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文件,并請提供用本公告附件填寫的可編輯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復制投標人的信息所用,請投標人將資料一起發送招標代理郵箱,標題注明公司名稱及所投包號及設備名稱)。
5.4報名材料,請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將復印件書式裝訂成冊,裝訂的紙張規格為A4,設封面,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5.5投標人必須在報名時間內報名及遞交報名資料,經核查報名資料后,招標代理機構將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標人購買標書,未經通知的投標人請勿購買標書。(注:郵寄報名資料的有效接收時間:2013年7月31日16:00分前,以招標代理機構接收時間為準,之后不再接收任何報名資料。)
5.6在必要時,為有助于對申請報名資料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招標人可以分別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書面澄清;投標人對澄清問題的答復作為申請報名資料的組成部分。在本階段的澄清中,投標人對澄清問題應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復,招標人有權拒絕投標人遞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補充資料;對于不是因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標人主動提出的修改,招標人有權不接受
梁 華
18600849146
電話:010-52425996
傳真:010-52425992
郵箱:dcjy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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